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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回忆簿-路有拾遗

2020-11-27 22:57:34  阅读:215  来源: 互联网

标签:刘朋 妈妈 拾遗 爸爸 学前班 我们 回忆


目录

第1章 前言

    路有拾遗,走在我曾经走过的路上,捡拾我认为珍贵的回忆。
    我认为那些宝贵的回忆是我将来无法复制的,它的宝贵,值得我反复去回忆,它的宝贵,值得我写下来,珍藏永久。
    《路有拾遗》就是我为我的回忆所命之名。
    本文的1-12章都是高中或大一时所写,那时我还十几岁。

第2章 出生

    我出生的那一天,说起来真不想回忆。因为,我曾想过,如果没有那一天该多好。是那一天,是它将我送入这个痛苦的世界的。因为它,使我所需要承受的变得越来越多——懂得回报妈妈的关爱,懂得理解妈妈,懂得接受亲人的关怀,懂得主动给予亲人关怀,懂得保持朋友间的关系,懂得关心与承担一些责任。懂得,一切都需要懂得。事实上,“存在”就意味着你需要去懂得,“存在”就意味着你已具有了很多责任,“存在”也意味着你已经与社会之间构建了一种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。这些“存在”因为你的出现而存在。
    那一天是存在的,我已经影响不了它,只能被它影响。所以,由于它的存在——小学的时候,受人欺负也得躲在角落里哭泣;到了初中,考试成绩不好,心情复杂的很,失落中又联想到了将来的独立生活问题,各种关系问题……等等副面情绪一涌而至;高中,想得更多,人际关系日益深化,但由于长大了,成熟了,可能会有一些成熟的想法,来应对一些看似无形的问题。
    据妈妈说,我出生那天眼睛是闭着的,而且一闭就是十三天,大家每天都看着我,等着我,可我总也不睁开眼睛。这件事把一直等着的太姥急坏了,在出生后的第十三天,她迫不及待地伸手扒开我的眼睛。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,我才看到了这个世界。
    时间恍然如梦般流逝着,,我长大了些。那时我比同龄人长的都要快些,未及走路的年纪,就已能到处疯跑。虽然现在的我,感觉到自心底里流露出来的一种老实的性格是改不了了,可谁又能想到,当时我也是调皮的性格改不了。幸亏自己有一位大哥哥,他像保护神一样为我遮风挡雨。他是二姥爷家的一个舅舅家的孩子,只比我大两岁而已,也是一个稚气未退的小孩。可是他在我每当受到欺负的时候,总能帮到我的背影,颇有大孩子风范。渐渐地,我对他就有了依赖。
    不久,我生病了。
    虽说以小孩子的体质,抵抗力比较强,但我长得也稍快了些。一个年头过去就告别了那个时期,随即遭到了体质上的考验。即使我很能疯跑,平时也闲不住,常常暴露出调皮的一面,体质应该很好,可却依然禁不起一场疾病的“洗礼”。是的,就是一场疾病。本来只是普通感冒发烧而已,可我却在儿童医院呆了数天。或许也未必是由于我的病严重,这当中一定蕴含着父母深深的爱,为了我的健康才送进大医院的吧。我当时已有两岁,病来的快去的也快。因为这次得病我也吃到了不少好东西。事实上,家里并不宽裕,爸爸是孤身一人于十七岁那年来到关东的,能有这个家是他作梦也没想到的事。然而事实是,这个初出社会的关里小伙确实是有了自己的家。家的存在,让爸爸为之满足。爸爸有了自己的人生目标,誓言要让这个家过上好日子。爸爸很聪明,当年辍学也是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的,再加上勤奋,虽然因为不是本地人的关系,找工作碰了几次壁,但终究还是找到了工作。爸爸夜以继日的劳动,总算让这个家像点模样。原来只有家人没有家具,只有活计没有积蓄的惨状终于有所改善。这次得病,我得到了平时家中不多见的水果,每顿饭总有馒头来充饥,还有大葱就饭,那时的我真的很幸福,汩汩爱意汇成流动的空气,伴我玩耍,滋润着我供我呼吸。
    虽然病暂时好了,有了几天家的感觉。然而那年冬天的我是不幸的,我又感冒了,又在医院住了好几天。虽然这个冬天我很不幸,但我是既听话又坚强的,每一次看到别人要打针时,我总是无动于衷,就是嘛,本来也不与我有关。而有些孩子就是看到针头,也会有哭的反应,于此,我让父母省了不少心。有利就有弊,我不怕针,同样也不惧药,吃起药来如狼似虎,不知其量为多少,药啊,适量是福,过量乃毒呀。为了把家里的药藏起来,父母也是煞费苦心,费了许多心力。
    妈妈给我讲过,小的时候曾得过肺炎,感冒发烧虽然严重,但也没让父母怎么担心,可这个病确实让父母担心了许久。二人一直在医院陪着我,直至确认健康后出院。.
    小时候的事总是充满波折,细数下去不过十几年。然而却总有种春秋几度,几个世纪,甚至上辈子的感觉。过去总是宝贵的,回忆总是津津有味。

第3章 表妹

    看电视时,常会听到“青梅竹马”一词,在以往的认知上,总觉得剧中被称为“青梅竹马”的那两个人关系很好。虽然为了情节上更精彩,设计的情节中二人聚少离多,还略微夹杂着些悲剧色彩,可结局终究是好的。这么一种经历,是如此的跌宕,如此的艰辛,然而现实还是以这种情况居少。
    在我的生活中就有这么一个人,她陪我度过了我的二至五岁的光阴,可我们的这几年却是不和谐的。
    我姥姥家算是一个大家庭,我就是其中一员。这个大家庭充分使我体会到了幸福的感觉,即使自己家很穷困,可我依然是开开心心地度过了每一天。尤其是中秋、元旦两节,这本就不大的院子就充满了拥挤的人。那浓郁的节日气氛也塞满了我的心田。大姨、姨夫、舅舅、姨妈、等等老一辈、小一辈的,牵着手,拎着东西,携家带口来祝贺节日快乐。当然,他们来庆祝节日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太姥的存在,她可是老寿星,都八十多岁了,依然是耳不聋、眼不花,充满活力。太姥是属于上世纪一零年代的人,可以说是经历了中国所有动荡的年代,一个女人能有今天,不可不令人敬佩。
    我想我本就住在这个大院子里,也算得上一位东道主了吧,而表妹则属于至亲。这样的节日,这样的重要,人头攒动中,难免二人会遇在一起,于是磕磕碰碰就出现了。不知道算不算是我倒霉,我天生的身单力薄却碰到了一个比我小一岁、力气比我大、又偏向男孩子性格的表妹。当不愉快真的在我们身上发生时,大人们总会笑着结束这样的不和谐的场面,或者再加几句劝慰、赔礼的话,之后一切又复往如出般喧哗。
    记得印象中曾有这么一个画面,那时应该是冷冬消隐、暖春悄至的季节。我站在家门口,默默地望着对我来说很大的院子,我当时好像是为了给妈妈看午觉,为了不让别人打扰我就站在了门口。只见,表妹过来了,我心叫不好,可却不知怎么办,虽然表妹在大人眼里是个小不点,可对我来说却大得很,令我颇惧三分。.她走到我跟前,想要进去,可我不让,几遍过后她就不耐烦了,欲以武力相要胁。我渐渐有了不服输的心,心想,我是男的怎能被女的打呢,我不服。结果可想而知,她再也忍不下去了,这时她就用手挠我的脸哪。我记得很清楚,我脸上是鲜红一片,事实告诉我失败了。
    她的进去表面上没有影响到妈妈睡觉,可实际上就只有妈妈知道了。屋里边妈妈可能哄了表妹几句,问了几句关心的话,最后,她大概是快快乐乐地出来的吧。我呢?垂头丧气地进去,一会又垂头丧气地出来,换来的却是妈妈的无奈。
    表妹的出现,颇让我难堪了一把,也受尽了几年苦头。可她毕竟是我幼时的伙伴,即使相处的不怎么样,也算体验了把青梅竹马吧。不过,值得一说的是她现在变了,变成一位大姑娘了,对我好而亲近,不再是以前的那种暴躁。愿以后能维持这种和谐吧。

第4章 爸爸

    每每想念爸爸的时候,我就绞尽脑汁地回忆爸爸的模样,回忆有关他的有趣的事,然而在思绪中苦苦寻密却毫无结果。是啊,爸爸已经离去十几年了那时我还小,自然没有了印象。迄今仅有的零星回忆,也是通过妈妈的描述,自己想象得到的,感叹自己竟然连亲生爸爸也没能记得。
    我爸爸是家里的老二,全名见子东。
    想起爸爸,他为了这个家的组建,一定付出了极大的心理压力。无论是面对妈妈的婚姻问题,还是面对生活的求职问题,这压力都不小。同时,为了这个家的延续、生存,他生活上很是节简。他放弃了自由自在,放弃了对新事物的追求,这对像爸爸这种极其富有才学潜力的人来说,无疑是最大的煎熬与抹煞。
    每日,早早起床,砍柴,帮做饭,然后再上班,晚上再背回一担柴已成规律。冬季时候,若是感冒,一碗姜汤,一被虚汗,就是治病良方。这里,我必须一再强调,爸爸那时只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,能做到这些实属不易。有人说:“机会总会眷顾肯付出的人。”然而我却要说,幸福总会眷顾肯努力、肯付出的人。爸爸的一切都在实际表现中得到,他取得了他的生活上的伟大成就,他是新婚爱情上的铁的守护者,他凭借自己的臂膀坚守捍卫属于自己的妻子、儿子、家庭这一切。
    “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幸福;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。”事实证明我们是不幸的,更准确的说,爸爸是不幸的。自己好不容易打拼的果实,他还未及享用,就在我五岁时告别了这个人世。死亡——爸爸的告别,我现在面对这几个人字眼时已经不知道什么感觉了。爸爸究竟是怎么死的,我不知道。虽然,在以后的日子里,山东老家的亲属们也曾告诉过我一些事情——爸爸是在被电击后,误被大舅浇水死亡。可是,我已经不想追究,我只想过我现在的生活。
    爸爸的死终究是不安的,也不知是怎么通过信件、电话、还是某些熟人的传达,总之这消息最后被山东老家得知了。或许这消息掀起过浪花,在村内传得沸沸扬扬;或许这消息略显平静,只在同姓宗族里引起诽议。但这条消息是不会那么平静地进,平静地出的。对于如何处理这件事,实际决定权向来是不会落在身为老大的爷爷身上的(这是我身为晚辈的一个最为直白的判断,通过爸爸,通过之后的某一次拜年经历,通过爸爸那一辈对她的态度),而是二奶,可表面上仍是爷爷。经过商议,最后决定了由二奶,大爷(爷爷大儿子),这二人过来东北一趟。
    爸爸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,有些不清晰,他躺在一个方形玻璃罩中。当天我从高高的大客车上走下来,却不知道目的是干什么,当时我被大爷抱着,看到了玻璃罩中有人深感困惑,还有许多人围绕着玻璃罩转。现在,我已经知道,那时爸爸已经死去。而这,是我记忆关于爸爸的唯一回忆。
    枫叶红了,杨叶落了,掠地微风,拣起了我写下的思念、我与爸爸之间的沟通。阵阵秋风是我对爸爸的问候,点点落叶是他对我温馨地回应,我们就在这秋意中心灵沟通。我看不见他,他也看不见我,那印象中仅存的爸爸的那一幕,成了我与爸爸之间经久不衰的话题。我托着腮帮,静静聆听爸爸用他那年青的面孔给我讲述画面中转圈抹泪的人物:“他是谁?叫什么名字,曾经和我……她呢?是我长辈,我该叫她……你该叫她……她对爸爸很好,曾给过爸爸……东西,他好,他不好……,这个人……”
    我和妈妈、二奶以及大爷在火车上,只有我在听着爸爸辛酸的讲述,看到了骨灰盒上流下的泪,思考着“爸爸的这一切都怎么了?”

第5章 山东

    爸爸去逝后,我们这个刚刚有点起色的家庭就彻底瓦解了。我被带到了山东老家,妈妈放不下我就跟过来了。其实她本不该跟过来的,这样一来,原来是我离开妈妈的事情就变成了妈妈离开我,待到分别的时候,岂不会更痛?然而妈妈并不会去想这些,只顾多和我待些时日。
    历史发展到这里,本来悲剧只发生在爸爸身上,可愈演愈糟,妈妈也走向了恶运的泥坛。想是亲情一线,牵动着妈妈跟着二奶回到山东老家。这是妈妈婚后第一次回娘家,又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,难免会遇到这样甚至那样的难堪。真不知道妈妈到底都做好了哪些准备。
    那天到爷爷家时天已经黑了,我们是坐带车蓬的三轮摩托回家的。至今我仍然清楚地记得那天进门时看到的一切。爷爷家的门是木头的,迈过门槛首先看到的是一堵用泥砌成的石头墙。左拐后,左手边有水井,右手边能看到猪圈。猪圈与那堵墙有些距离,这点距离所产生的空地是冬天留做暖窖用的。再往前走,我看到了一个年青的面孔,他长得帅气,给我一种熟悉的印象,大概有一米七五的身高。我从此时他手里正拿着欲凉晒的衣服中看出,这人还可以。然而当时我好象并没有去理睬他,只是匆匆过去。那时,我记得自己并不清醒,而是略带紧张,茫然若失,对于别人说的话只记得只言片语。隐约中我了解到这个年青人是我三叔,爸爸的弟弟。
    我几步前行,连左右的灶台、家禽都不再以好奇的心态遍访一通。这或许是由于外面天很黑,也或许是后面长辈们催得过急。这一进不要紧,看到了难以形容的一幕:在房子西侧,站着或坐着许多长辈,都有六十以上的年纪。这阵势究竟是什么意思,我不懂。只深深记得我向北直扑向爷爷、奶奶的饭桌,要碗小米粥唏嘘而尽。后来的事情一定很精彩,他们定是找妈妈谈话来着,至于具体无人告诉。我也不敢去冒险问那天的细节,恐遭毫不相关的批评。这天对我来说可能只是陌生,但对于妈妈来说定融有淡淡墨色,墨入心潮,掀起层层黑浪,难以平复。又似针扎一般,不敢回忆。
    一道和旭的阳光划破夜色长空,将温馨送抵我的心间。这幸福感流入血液、五脏、遍及身体的每一个角落。暖意融融,如火炉般肆意表达晚夏的浓烈。晨风袭袭,激凌凌冷颤过后,我睁开了那休息一晚的眼睛:叽叽喳喳的鸟鸣,沁人心脾的芳香,清晨爽快的感觉令我的睡眼提起了百倍的精神,兴起一访这美景的欲望。

第6章 玩伴

    我这一次离开哈尔滨,一走就是九年,直至小学毕业。虽然久了些,但我也在这里认识了许多朋友、哥们,收获了这里的友谊,体会到了农村生活,饱览了那大自然的景色。直至现在我都觉得这段时光是人生的一段宝贵的经历,它给了我太多太多。有时回忆起来,总觉得它是那么遥远,那么惊奇,那么富有教育意义。
    黎明到来,送来了火红的太阳,大地万物在这阳光的沐浴下更富生机,麦也灿烂,豆也金黄。我当然不能让这太阳光临我的屁股,在这万物面前丧失颜面,于是我也和太阳一样早早起床了。
    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,伸了个懒腰,懒散的脚步将我推到院门前。这时我看到了一个人,记得有一天好像有个小孩来这找水喝,大概就是他。“他家是住在我家后面向西斜对角的那家吗?”我心里这么寻思着,看来是的,因为他是从那门出来的。我走过去就想与他说话,可没等我说他就先开口了,“这衣服是谁给你的?”“是我…… 我……。”
    “一时语涩,应该不是问题。”我这样鼓励了一下自己,又咽了口唾沫,继续回答,“是我…… 我……”
    脸一红,无奈,哼!我不回答了。可再看他,已然不成样子,简直一人便能哄笑我。
    我真不知还如何是好,只是疑惑:本可以说明白“是我奶奶给我的”,可为什么这话就不能从口中倒出呢?郁闷。
    这位男孩在上学前都是被以小名“落逢”相称,上学后才知他的大名原来叫刘朋,我对他并不怎么认可,总结来看就是这人不怎么样,从我与他相交这段经历可以看出,至于别人怎样看待他我就无暇以顾了。
    由于那天的事情发生在白天,给我的印象就好象离我很近。而我有一次在傍晚陪爷爷(本地称老爷)去大爷家的院子里的菜地,爷爷用挑来的大粪给菜地施肥时,那日黑蒙蒙的天空就给我一种很遥远的感觉,使我总觉得自己经历过很多中国陈旧的过去,可是九十年代的中国也并不远,十三年后的我也不过十八而已。
    幸好在遥远的印象中这是唯一的一处,其余都很正常地存在于我这十几年的回忆里。大爷家很大,我也不常去他家玩,可能是感觉原始之故。后来不知什么时候,大爷搬家了,据说原来一直就有这么一座房子,只不过大爷家并不去住而已。大爷家搬家后,这片地方就又翻盖了一下,将菜园平复,盖起大平房,一改往日草房的破旧。新房盖起后,再看这片区域已不再荒凉,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。
    先放下这边不提,我再来表一下这个刘朋。本来我们两个人的家都处于村子边缘,又没有什么同龄的小孩,平时就显得格外寂寞。这回来了我这么一个与他年龄完全相符的小孩后,他自然不能放过我,我也乐得如此。反正我也对这不熟,又不知去哪里玩乐呢,有了他一切不就解决了吗?
    到这里我不得不夸奖自己,确实如妈妈后来所述我是非常聪明的孩子,本来初来乍到我口齿不利,得了结巴的毛病,但我很快就改正过来了。听妈妈说我大概三岁便能背会一百个数了,只可惜几天不背即立马忘记,这也许正是我能改掉结巴的原因。这是幸运的事,是由于异地而带来的不便,感谢自己我克服了。然而有幸运就总会有相反的一面,我发现了内向的性格,有了内向的思维方式。当然,那时我还小,是不会懂得这些,这都是我以现在的眼光看当时得出的结论而已。究其原因,为什么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同于以前的表现,“异地”二字也许才是最好的解释。可是以当时的背景看,谁又能改变的了呢?
    再表我与刘朋。由于我们年龄小,跟本不可能去过远的地方,我们也不会玩些别的有趣的东西,因此我们还是在家长身边的。这样一来自然是有些安全性,可是在奶奶心里还是有担忧的。其实奶奶的担忧是有些道理,从我现在的角度看,刘朋那一家系,即以刘朋的父亲、爷爷为主线的家族人,总有一种高高在上看不起人的感觉。刘朋的奶奶还唤我为臭弥子,只因我从东北来?肯定不是的。然而我还是和他玩下去了,也怪我童年稚气天真无邪又贪玩,不过我与他的玩耍是纯洁的。我们的每一次玩耍,本该是高高兴兴的,可他总是欺负我,弄的不愉快。
    我们玩得愉快的时候也很多,尤其是我刚到的那年冬天,在刘朋爷爷家获得了很多乐趣。自此我认识了许多人,更加融入了这个村子。

第7章 疯叔叔

    我走进了这么一个令我留念的世界,同时它也走进了我。
    古人有句成语,叫做随欲而安,既然留下了就要活的精彩。刘朋是第一个给我这种快乐的人,他的一个有神经障碍的叔叔则是给我们两个人快乐的人。在他叔叔这里充分打开了我的好奇心,不论何时我们俩在他这里总能找到趣味性的东西。由于刘朋叔叔生活不能自理,也自然是住在刘朋爷爷家了,而我从刘朋叔叔生活环境中看到了很多问题。刘朋叔叔竟是坐在地上的,还穿着破烂的衣服,气味颇不得闻。也许只有我们俩陪他玩吧,每次我们来时他总是很高兴,而我看到他的样子却也心生几分畏惧,玩得小心翼翼。快乐总不那么久远,时不时会有离别作为插叙。我稍微长大些的时候,应该也是小学三四年级时,我早已不去刘朋朋叔叔那里好久。如果没有这件事的发生,我或许都忘记了与他相处的日子。
    刘朋叔叔死了,就那么突然离开了,虽然我们没有很深的记忆,他的成人的身体、儿童的心灵也未必能记得我,但毕竟我曾认识过他。这样一个曾经熟悉的人走了,我当时被吓到了,即使表面镇定,可内心却在翻滚。我站在那里,桥旁、沟畔、门前,注视着平日里晾晒谷物、粮食的“场”的坚硬的土白色地面,回忆听来的话,那刘朋叔叔犯病时疯狂的场面,另外一人用棍子持续敲击他的大脑的场面,天色昏暗,血光弥漫。对他的残酷,他自己的无助,然而又不可阻止。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命运,得病→犯病→死亡,好像是合理的,而事实上,又会有多少可以避免。

第8章 冰冻

    今天是2012年8月27日中午,我想起了一个故事。
    那时我12周岁,正上小学最后一个学年——六年级。平时我都是和同村的邵明涛、邵长传以及见瑞明等人一起走的,那天或许是有什么特殊原因,或许只是同伴们有人先走了,总之,最后是我和见瑞明一起走的。
    时令正值冬季。平日里的天气都是寒冷或再加上寒风而已,偶尔才会有降雪来临。然而雪来的急,化的也快,所以土路路面上基本是泥,柏油路上呈现为十分的干净。真所谓气象万千,变化无常,谁也不会肯定一切的路都是永远如此。这一天就是这样,城立庄通往胡阳镇的柏油路面上就出现罕见的冰冻现象,这样平日里的交通工具自行车就显得难以骑乘。
    我很害怕,怕自己迟到。每一次骑上车总会支持不了多久就会歪倒,骑上去,倒下来,反复几次,摔倒几回,我就更加的畏惧,望着看不到出口的前方,不好的念头更加深重。再看看见瑞明,他与我一样骑着自行车,可他却骑得比我好,坚持的时间更久,走的距离更远。最让我吃惊的是他从没有放弃过,滑倒再爬起的情景已经在我眼中出现了无数次,而且还将继续。正当我为了能骑得更久,距离更远,也更稳妥,就选择了长有枯草的道边去骑车。虽然那里很窄,离深沟也近,可我依然选择了它,这里至少比冰冻路面要好。可是我在这上面骑得时候,已经离见瑞明越来越远了。
    骑出这段路面时已经不见了他的身影,这让我的感慨颇深。尤其是想起那时的他的现在的我,那个长的有点黑,穿着又有点邋遢的小哥哥,竟有着这样高尚的品质。此外他还大度、洒脱。游泳,钓鱼,爬树,他都比我会的早,会的精。他还比我知道的多,而且从不欺负小孩,很是正直,他还在我不会游泳的时候救过我的命,这就让我更加感激他——一个值得回忆、交往的人。

第9章 婚礼

    记忆里我参加的第一个婚礼是我三叔的婚礼,那时我只有六岁。
    那天是什么季节我已经忘记了,好久以前就忘记了,只是记得那天阳光明媚,是个好天气。三叔穿着黑色的棉袄,三婶穿着红色的棉袄。婚礼仪式还是很老套,在以白色墙皮上的对联、墙皮前铺着红色桌布的桌子上在燃烧的香为背景的前提下,夫妻对拜的仪式显得格外庄重,周围的一众亲人都是满怀着喜悦的心情祝福着这对婚姻。
    我记得自己有一段时间很拘谨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身边的大人也不能让我放松,我不愿吃东西,只是一味的坐着,好像这就是我本来应该保持的姿势。日后我长得更大的时候,还能够看见那堵墙上的对联,当年的仪式依稀可见。

第10章 学前班

    “上学”这个词对于一些急需文凭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渴望的词,他们一定在后悔当年为什么没有上学。而对于小孩子来说,尤其是像我这样才七岁的小孩则是毫无概念。我早已忘记当时上学前班时画面,但却能够感受到我当时的想法,一定是非常兴奋,非常自豪。有一次,我二奶抱着她的外孙女刘迪站在我们学校门外,当时我就站在门口,二奶就对刘迪说,“哥哥在上学呢。”大概就是这样的意思。
    我们的学前班非常小,非常破旧,门前一侧还有一口井,我们平时喝的水一开始是从哪里打得,后来就就去隔壁家打水,因为那口井变得很脏了。那草房房顶上有一处凹陷的地方,每逢下雨房顶总是有漏雨的地方。唯一的教室内部后面还是坑坑洼洼,很不平整。桌子自然是木头的,没有桌洞。我记得还有一间办公室,那里我好像没有去过。
    平时在学前班里的游戏并不是很多。我记得做过老鹰捉小鸡,想想那时的老鹰捉小鸡是非常有意思的,大家一个抓住一个的背后不停地移动,不断地躲避,试图躲开老鹰的抓捕。那开心的笑颜,在阳光下更显灿烂。有时我们还有呼啦圈玩,我不怎么会,总是看着别人玩。我那时大概就已经表现得笨笨的了,什么都不会,还又瘦又弱,容易被欺负。我们有一次不知是谁的提议,又是谁的响应,总之最后我们男生分成了万夫庄与邵家屯两派,在那个不大的院子里打了起来。我也不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,我心里一直有种好面子,不要丢脸的想法,于是我也打起来,对面的人非常的高,是非常强的强敌,我在混乱中撞到了墙。墙是石头砌成的,石头的棱角鲜明的凸起,我就这样把头撞破了。我被老师带到了诊所,大夫为我做了处理。我心里很矛盾,很担心,我没有钱,老师带我到了诊所,我要怎么办。我一直没有说话,后来不知是大爷还是三叔或者爷爷来的,把我带了回去,我为这伤感到罪过,但也因为大人的到来而有了安心。这一次处理不知什么时候好的,不过好像留下来后遗症。一次我坐在砖垛旁边,头顶上方正好有一排突出的砖,起来时忘记了头顶上的存在,于是正好撞到了。我无意间摸了下头,竟然有湿湿的感觉,才想到可能头破了。
    我在学前班时上课好迟到,总是在到学校时在班级站一会,老师问问为什么迟到,我总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。事实上我本不该总是迟到的,只是因为我每一次从家里出来后,一看到明亮的天就感觉到要迟到了,于是犹犹豫豫要不要去学校。我犹豫的地方好像总是一个地方,那里我可以看到另一个村子里来的同学,他们总共才四五个人其中有一个女生吧,每当我看到他们时我就放心了,紧接着就跟着他们一起走,结果就早成了多次迟到的情况。这或许就是我犹豫的开始。
    村子里有个疯子,我那时七岁,听说他已经十二岁了。他常常到处要钱,要吃的,很吓人。那天就在我快到达学校的时候,就遇到了脏兮兮、嘿嘿直乐且冒有凶气的他,我很害怕,支支吾吾,他向我说:“给我钱,给我钱,”我想把我手中的油饼给他,可他却不要。就在这时常与我一起迟到的那些外村的同学在门口向我喊:“快回来!”我抓住机会疯狂的跑进门,他想要往门里进,就被他们用石头打出去了。我松了口气,在心里非常感谢他们的帮助。
    随着长大,记忆里的事情变得多了起来,时间顺序开始混乱了起来,所有事情都变得具有了跳跃性。然而学前班的我,还是什么都不知道的。就连什么时候我的学前班已经毕业了也不甚清楚。或许那次考试与那次老师发奖能够证明,或许那次我们同村的几个比较要好的伙伴聚集在门一侧的井边,邵明涛说:“我们毕业了,终于可以跳井了。”伙伴们一一跳过,当我想尝试跳的时候,他们却阻止了我,因为他们担心我,认为我不行,这太危险,事实上也正是如此,多亏他们挽回了我的面子,这件事也能证明吧。
    事情发生的时间顺序的混乱,这只是一个开始,没有结尾,永远不会有。因为没有人的记忆能像笔头记录那样可靠。

第11章 大学

    2012年9月,我活在了另一个世界。
    它是我的大学。这个大学并不是很好,是一个有着二表、三表与专科混杂的院校。我刚进来的时候埋怨这个学院的规模小,后来又埋怨这个学院的商业店铺少,以至于学院内连一个书店都没看到。直到军训结束,大学第一课的开始,我才没有了埋怨。因为知识的力量在时时刻刻吸引着我,因为大学的知识都没有学懂,又有什么资格埋怨这个学院除了知识以外的事物。如果说这就是没有资格,那我这个大一新生就是一点资格都没有。我所应该做的是加快我的脚步,缩短我来往于宿舍与食堂、宿舍与图书馆、宿舍与课堂等等之间的距离。这就是大一新生。
    新的学校,新的环境,就像新的生命一样重新燃起。过往的二十载年华,都是过往,只能证明我活了二十年,而不能证明我存在了二十年。因为那二十年就像做梦一样,别人不会知道我,我也好像忘记了自己,只有那零星的记忆显示我还记着自己,而别人就不得而知了。将来,接下来我会活多长时间,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人会知道,因为即使是当时人的我也不清楚。所以,未来的时间里,我是否是存在的就更不得而知了。也许,某一天我成了什么罪犯,会在报纸上留下我唯一的足迹。
    我活在了另一个世界,它不仅仅是偌大的黑河学院校园,能够容纳我至少半个月的校园,更是我居住的寝室。关于寝室这个时时刻刻都生活在一起的集体,我还不怎么了解,恐怕给我四年的时间去求解,我也做不出这道题的答案,对我来说了解别人犹为天方夜谭。我只是一个受了委屈会独自躲在角落里或呆着、或流泪的脆弱的人,遇到问题总是畏首畏尾不敢前进的人,即使大着胆子跨出一步也总是向着误区不断深入的人,我当不起持家立业的人,做不了能够与周围人建立持久关系的人,在我这里恐怕再持久再浓厚的友情也许都会破裂。
    我就感觉自己是个立在柱子上的玻璃杯,随时会在倒下的那一瞬间就摔出清脆的“啪”一声。这也许就是我,无法证明自己存在的人。

第12章 小学

    我的学前班,我的伙伴。我们毕业了,直到有一天……
    刘朋的妈妈来到奶奶家,她告诉我要上一年级了。那天,我就跟着她和她的儿子,向着一年级的学校出发。
    我们村子本有一所小学,但不知什么原因,我们不能在那里上学,于是我的小学就定在了万夫庄小学校。这座小学正处于万夫庄与邵家屯两村的交界,还算近吧。但那所学小大概是少桌椅吧,我模糊地记着自己赶往学校的那天,本村的小学有很多学生在向那搬桌椅。那一年是1999年,那里的教育师资还很落后。
    自己来到新学校后的感觉是只有新鲜,还是更多的是紧张,这早就不记得了。至于那个教室的同学,用现在的我来回答,那就是根本是学前班的翻版嘛,绝大部分都是曾经在学前班一起学习过的人。
    新学校挺大,但只是校园挺大,教室只有三间:一间学前班,一间一年级,一间三年级。后来学前班不知道为什么没了,我们学校唯一的女老师就没了。二年级时,三年级也没了,那是因为他们搬到了城立庄完小上四年级。那一年,我们学校就只有了一个班级,一个老师,学校里的还有一对老夫妇,应该是负责看管学校的。那位在这座学校里最后的教书匠是我非常敬重的老师,至今我还记着他的名字——李炳春。
    李老师他写着一手好字,写字时会歪着头,摆出一副凝重的面孔,手肘拄在桌案上。他很高,对于那时的我来说,他究竟有多高还真没有什么概念。他额头前秃,面色黝黑,平时待人和善,但教学时很严厉。我非常清晰的记得有一次放假,他留了一套卷子作为作业,可我却没有写,当假期结束他检查作业那天,我被他非常严厉的批评了一顿,而且是在讲台上,大家的面前。老师他是非常照顾我的,因为他知道我的家境,我是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的,生活很困难,他时常给我助学款,虽然不多但诚意很深。他批评我那天我非常内疚,我打心眼里感觉对不起他,那天的我没有觉得他有任何的不对,一切都是自己的错。我为什么没有写作业,这种事的答案我始终在记忆找寻不到。如果用今天我对自己的了解来分析,那自己一定是只顾着玩,不能寻找的足以令我沉下心去写作业的环境,不能发现那样的座椅,或者说绝一点,自己太懒。

标签:刘朋,妈妈,拾遗,爸爸,学前班,我们,回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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